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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职责
负责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拟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有关文件;编发信息、简报;承办机关文书档案、文印收发及机要保卫工作;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处理、督办上级和本委、局领导交办的事项;负责机关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的考核及先进表彰、奖励;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罚没款和暂扣款等违纪钱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后勤事务及对外接待等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职责
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项清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区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性工作。
纪检监察室职责
负责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区管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以及其他需本级自办的重要、疑难、复杂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信访室(区政府行政监察举报中心)职责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综合反映举报信访情况,负责举报信访案件的承办、协办、转办、督办和初查工作;提供案件线索,查处一些时间紧急、情节单一的案件和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实施信访监督。
执法监察室(纠风办)职责
执法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区直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党组织、政府(办事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围绕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出台、重大建设项目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开展区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等项工作;参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
纠风办负责综合分析行风建设情况,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清理工作;负责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有关案件的查处;督促、检查、指导全区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的贯彻落实。
案件审理室职责
负责审理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立案检查的和司法机关移送的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审理下级报批及征求意见的案件;审核备案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协助常委会开展执纪监督;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指导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应诉。
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柯城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职责
区教育调研室职责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开展党纪党风、政纪政风教育;负责组织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宣传教育;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其他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负责起草案件剖析材料以及有关廉政教育的重要文件等。
电话:3023272
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柯城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归口区纪委、区监察局管理,两个投诉中心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对区直党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的投诉;受理对区直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制度实施不到位等问题的投诉;受理对各种影响生产经营、影响公开、公平竞争,损害投资者特别是外来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以及制约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开展投诉的调查,协调处理投诉的有关问题,组织投诉中心联席会议成员开展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受理投诉的重要情况,提出改善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并向投诉人反馈投诉件办理结果;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投诉;组织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依法按照规定开展调查、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效能投诉问题;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的效能投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主动开展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开展督查。